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度债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4)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需求文件
时间:2026-04-08至2026-04-10,每天00: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银川市财政局网站自行下载
四、投标资料提交
请根据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及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04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寄送银川市财政局。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财政局
电子邮箱:ycsjrzwk@sina.com
五、综合评比启动
时间:2026-04-1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财政局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财政局
联系人:朱银涛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0951-6888853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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