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的规定,我局拟选聘6名财会监督专业人员辅助开展财会监督检查。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拟选聘以下6名专业人员,现公示如下:
1.焦 昆,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
2.强 旭,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级会计师;
3.杨 丹,宁夏易算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中级会计师;
4.陈泽昊,银川市兴庆区浩泽会计咨询服务中心,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经济师;
5.王翠梅,宁夏易算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初级会计师;
6.杨 萍,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初级会计师。
公示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或者经认定异议不成立的拟选聘人员将确定为财会监督检查辅助人员。
投诉举报监督电话:0951-6888353
银川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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