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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聘请辅助检查人员协助开展检查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6-19   来源:银川市财政局     

根据财会监督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辅助人员协助开展2024年度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参照自治区财政厅财会监督辅助人员选聘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人员要求

本次检查拟聘请6名会计、审计系列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2名。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下列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学科背景和工作经历之一: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1年以上,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1年以上。其中,协助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连续执业5年以上且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工作3年以上,协助实施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资产评估师应当连续执业5年以上且在所在资产评估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以下统称“专业机构”)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所在专业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

(二)已与所在专业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所在专业机构依法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在专业机构同意派遣其为银川市财政局实施财会监督活动提供辅助服务,承诺在其辅助服务期间不为其另行安排工作任务,并为其购买了保险期限包含辅助服务期间的综合意外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交通工具意外保险等)。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从业记录,最近3年内未被给予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已有辅助服务工作经验的,最近3年内未被相应的责任处室认定为不能胜任辅助服务任务。

(五)与具体财会监督工作的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监督内容等无利害关系。

(六)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辅助服务工作。

二、检查时间及地点

预计于2024年7-8月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检查对象均在银川市辖区。

三、费用测算标准

现场辅助检查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注册会计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税前每人每天1000元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税前每人每天800元。

(三)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人员,税前每人每天600元。

四、选聘方式聘请人员的选择

本次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公开选聘中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拟聘请人员人数的,可以直接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为拟聘请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人数大于拟聘请人员人数的,应当通过电脑摇号等方式随机确定拟聘请人员。

五、报名资料要求

(一)推荐报名机构营业执照;

(二)推荐报名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予以备案的公告网页打印件或者纸质文件复印件;

(三)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四)拟派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财会监督辅助人员推荐机构承诺书。

重要提示:推荐报名机构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失信行为,银川市财政局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推送至银川市信用办。并在公开推送之日起三年内将有关推荐报名机构列为银川市财政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辅助检查人员选聘工作禁止往来单位。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462417:00。

七、报名资料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xjdkjk@163.com。

联系人:苑媛  联系电话:0951-6888833

附件:1拟派人员推荐表

      2机构承诺书

    银川市财政局     

2024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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