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银川市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参与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银组通〔2021〕10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参与社区治理,不断壮大社区服务力量,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党组织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在基层集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基层发挥。
二、报到要求
(一)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在职党员到包抓社区西夏区西花
园路街道西花园社区联系报到(具体地址:西夏区西花园南巷78号;联系人:李宝钰;电话:17795051898),每年结合基层党建责任制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向机关党委报告参与社区治理的情况。
(二)在职党员除按照各党支部组织安排到包抓联系社区参与社区活动外,还要到本人常住小区所在社区报到,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参与服务,每年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参与社区活动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各党支部
1.组织共建。确定1名党组织委员兼任社区党组织委员,与包抓联系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并作为社区党建联席会议成员,帮助提高社区党组织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联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组织生活。
2.社区共治。主动向社区提供本单位基本情况、在职党员情况、可供资源,并根据社区所需服务、治理事项及社区资源情况,与包抓联系社区签订“一书三单”,即:共驻共建协议书、动态制定共治资源清单、治理需求清单和服务项目清单。“平时”:主要运用“一书三单”开展工作,主动和社区联系对接,确定活动内容、时间、方式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社区开展工作,每年为报到社区至少办3件实事。“战时”:社区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社区“两委”换届和承担重大任务等重要工作时,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及时到社区报到,与社区共同开展工作。
3.党员共管。组织党员到其常住社区报到,定期了解党员在社区的表现和服务情况,对于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热心解决居民需求的党员要亮“红星”予以表扬,正向激励;对于思想不积极、态度不端正的党员要亮“黄星”及时纠正,反向监督,将报到情况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参考。
(二)在职党员
1.带头遵纪守法。主动亮身份,带头遵纪守法、维护邻里和谐,自觉遵守居民公约,按时依规交纳物业费、供暖费、停车费等,主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稳定。
2.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走访群众活动,深入群众、融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想所盼和意见建议,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帮助社区解决群众困难,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
3.开展为民服务。根据社区发布的报到通知,立足社区实际,兼顾个人特长和群众需求,主动参加党员先锋队和党员志愿岗等志愿服务团队,充分利用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为群众开展各类特色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到常住社区参与2次服务活动,认领并实现1个“微心愿”。
4.参与组织建设。主动参与社区星级党组织创建工作,帮助社区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和服务力,每年至少在所在网格(小区)党支部或院落(楼栋)党小组参加2次以上组织生活。兼任网格(小区)党组织委员或担任业委会成员、楼栋长的在职党员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不作参与活动次数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双报到、双报告”工作作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参与市域治理的重要举措,作为“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与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支部主题党日紧密结合,积极主动到社区报到,党员到社区报到率要高于90%,认真办理“一书三单”约定事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领导干部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到社区报到,关心基层建设和社区发展,经常到社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每年参加1次社区“板凳会”“圆桌会”等协商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组织管理。“双报到、双报告”开展情况和“一书三单”执行情况将纳入 “双评双定”、评先选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到社区报到依托“志愿银川服务平台”进行管理,各支部要确定专职人员做好信息维护、统计等工作。党员根据社区发布的报到需求,根据实际情况报名参加,并在“服务平台”中填写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银川市财政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5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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