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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稳步推进银川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2-29   来源:     

银川市本级各有关单位,市辖三区财政局:

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稳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宁财综〔2017〕834号)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将我市列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

革的试点市,结合我市票据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银川市《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附件:关于稳步推进银川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银川市财政

                                                                                        2018年1229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稳步推进银川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为适应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稳步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宁财综〔20178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规范管理,全市统一。根据财政部试点方案要求,为适应大数据集中处理、云计算综合应用要求,保证数据标准的统一性,我市统一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使用统一的数据规范和数据接口规范,实现我市财政电子票据在全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的通用、查询。

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按照财政票据的关联性、实际推进的难易程度、首先向全市学校、幼儿园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再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罚没票据以及开展非税收入类的单位推进,最后再将医院医疗票据、公安部门纳入到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最终实现我市所有财政票据电子化。

共建共享,综合应用。依托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收集到的标准化数据信息,建设财政电子票据大数据应用平台。财政电子票据资源需要财政部门与各业务部门共建,使纵向核算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全流程衔接,最终达到财务软件核算的电子应用。横向数据集中,实现电子票据数据的综合应用及信息资源共享。医疗票据资源实现医院、医保、商业保险、社会救助等环节共用,公益捐赠票据、社团会费票据资源实现企业(个人)、税务、民政等多用途使用。通过对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提供查询、统计、预测、决策等各项数据分析服务。

二、试点范围及实施计划

(一)试点范围

1.全市高中学费、公立幼儿园学费,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收入;

2.全市公益性捐赠收入;

3.全市社会团体会费收入;

4.全市非税收入;

5.银川市医疗机构医疗住院、门诊收费;

6.全市所有财政票据;

(二)试点单位及票据种类

序号

试点单位

试点票据种类

1

银川市第二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

银川市第六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

银川市唐徕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4

北方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5

银川市第九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6

银川市职业技术学院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7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8

银川市实验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9

银川市第二十三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0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1

银川市第二十五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2

银川市高级中学

非税收入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3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

14

银川市第七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

15

银川市各辖区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专用票据

(三)实施计划

1.试点时间:拟定于2019年起,在以上试点范围、试点单位进行试点,2020年全部推开。

2.实施步骤:

1)根据财政部电子票据建立系统,由自治区财政厅与软件开发单位共同实施。

2)针对系统建设分步实施,先在自治区电子政务平台布局,后链接各单位专用软件;先统一业务系统数据标准,再实现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

3)重点对教育院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公安系统等试点单位自有收费系统进行接口改造,实现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

4)财政电子票据上线试点运行。

3.试点批次:

第一批试点单位及票种:

1)全市高中、幼儿园、职业技术学院、《非税收入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第二批试点单位及票种

1)全市所有非税收入单位《非税收入票据》

2)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全市各捐赠业务企业、单位、个人《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第三批试点单位及票种:

(1)银川市第一人民

(2)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3)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

(4)银川市中医医院

(5)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6)银川市口腔医院

(7)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银川市各辖区卫生服务站

(四)制度保障

1.《关于稳步推进银川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

2.印发《银川市财政电子票据试点通知》;

三、试点要求

(一)医疗电子票据

银川市各医疗机构通过财政专网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通。银川市本级各医疗机构按照《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归类医疗收入,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与各收费软件接口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做好药品目录、医疗服务目录、各类收入价格、会计分类收入等相关数据要素准备及衔接和综合应用准备工作。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做好上游票据信息处理及下游应用处理要求和综合应用准备工作。

银川市民政局做好社会救助、民间救助相关数据要素提取要求及综合应用准备工作。

(二)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

全市各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单位全面试点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全面停止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纸质票据。

银川市民政局做好各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民间慈善相关数据要素提取要求及综合应用准备工作。

银川市税务局做好公益事业捐赠电子票据数据要素提取要求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扣除使用及综合应用准备工作。

(三)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

全市各社会团体全面试点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全面停止使用社会团体会费纸质票据。

银川市民政局做好各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相关数据要素提取要求及准入审核、开具审核等综合应用准备工作。

银川市税务局做好社会团体会费电子票据数据要素提取要求及企业所得税扣除使用及综合应用准备工作。

(四)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全市各高中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幼儿园首批实施学费、住宿费收缴使用电子票据,医院、卫生服务站负责内部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建立通过网络、手机、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缴费功能,并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实现无纸化学费、住宿费收缴。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适应大数据集中、云计算处理的现代化财政票据管理的发展方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细化任务和要求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主动提出数据要素提取需求,主动做好专用软件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为财政电子票据数据的综合应用做好准备工作。。

(二)统一组织、加强协调

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是财政系统自上而下,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银川市财政局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领导小组试点要求,统一步调、统一进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同步上线操作,实现以财政电子票据为依托组织基础数据,以达到综合应用的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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