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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落实生育托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发表时间:2023-08-02   来源:银川市财政局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218号)精神,银川市财政全力支持生育和托育补贴资金落实,在幼有所育上持续发力,推动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国家人口政策提供财政保障。

一是支持托育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23市政府投资建设银川市托育服务中心,项目规模6775平方米,投资概算33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700万元,市财政配套675万元,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明年投入使用,建成后填补银川市无公办托育机构的空白。2021,银川市争取国家发改委普惠性托育机构托位竞争性评审资金补助326万元,对民营托育机构托位建设进行补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托育机构建设,确保银川市托育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对民营托育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根据银川市政府出台的《银川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文件,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进行补贴。普惠性托育机构根据备案情况每托位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500元,按照实际入托人数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运营补贴,补贴三年,2023年安排托育补贴资金190万元。在资金使用方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格局。

三是落实全区生育补贴政策。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育儿补贴金发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一次性育儿补贴金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4000元;按月发放的育儿补贴金,生育三孩每月不少于200元育儿补贴,直至三岁”的规定执行相关政策

四是强化医保基金普惠保障。银川市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疗保险,解决生育保险基金不足问题2022年生育保险费用支付4.7亿元,其中:保险人数1.5万人,生育津贴4亿元,生育医疗费用7000万元全面落实生育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高效惠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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