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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发表时间:2023-05-12   来源:银川市财政局     

近年来,银川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抓手,聚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短板,紧盯目标,整合资金资源,汇集村级发展源头活水2020以来,市本级财政持续每年安排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000万元。截至2022年年底,银川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4.6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5%,全市274个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过10万元,其中超过100万元的村有174个,占比达6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强劲有力。

近期,为切实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扶持项目引导带动作用,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银川市财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全市6个县(市)区推荐上报的862023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储备项目进行联席协调研究审议,从经营模式、发展潜力、质量效应、联农带农等方面因素评审综合考虑,确定了银川市2023年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4个,每个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20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资金使用决策管理。坚持把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贯穿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全过程,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投资、合作、入股、租赁,村(组)干部参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活动的年度绩效分红、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支出等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规定列入村务公开内容,坚决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二是规范村级资产管理。继续坚持实行村财乡管制度,严格执行村集体资产资源清查、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规定,建立专门台账严格管理,切实保护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三是强化财会监督。加强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强化各县(市)区财政主体责任,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的财会监督工作。防止发生挤占、侵占、挪用、截留村集体扶持资金和资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落实壮大村级集体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在申报项目时准确、规范填报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加强村级组织运转资金效益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通过自评与集中评价的方式,全面开展专项资金效益的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发挥财政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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