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定向提供财政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实施以来,贷款对象范围逐步扩大,政策机制不断完善,为银川市扩大就业、促进创业、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2016年7月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社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将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200万元;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目前最高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高不超过3年,并可展期1次。
银川市财政局通过积极沟通努力,2016年8月争取自治区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基金800万元用于扩大银川市创业担保贷款规模,至此银川市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财政累计投入10539万元。按照担保基金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得超过5倍的规定,银川市担保基金可担保创业担保贷款52695万元,财政资金的有效保障,有力促进了全民创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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