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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2年度全市 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21   来源:银川市财政局     

各辖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局各有关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市编制2022年度财政决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年度财政决算编审工作

(一)认真做好年末预算执行工作。为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之间要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纳入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的单位,要重点清理未达账项,加快票据传递,做好报账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决算任务落实到人。根据工作要求,现成立银川市财政决算工作领导小组,决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决算的领导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吴静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平萍、马国峰、夏洪涛、张瑞芳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决算工作组和审核组。

(1)工作组

组  长:马国峰

副组长:勉毅、辜锦翔

成  员: 马玉佳、许晓英、张晓岚、王晓燕、沈力、张文涛、汤凌涛、马庆宁、刘绍辉、尤东、李少杰、马晓玉、张红宇、孙晓丽、叶小菡、马雪莲、闫烨、郜蕾、强萌、施佩、吴娇、王春霞。

(2)审核组

组  长:马国峰、张瑞芳

副组长:张瑞、孔令玲

成  员:顾梅、高小妮、焦怡、马晔华、闫丽琴、张璐、王力、吴芳荷、杨佳、杨洪芳。

(3)职责分工:马国峰负责财政决算的组织协调、部署安排等全面工作;勉毅、辜锦翔负责协调联系财政厅、人民银行、辖区财政;施佩负责本级及辖区财政总决算的编制、审核、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吴娇负责全市部门决算的政策解释,确定报表参数、填报口径,编写分析,汇总上报,组织培训及辖区部门决算会审工作;张瑞、孔令玲负责领导组织审核组成员开展市本级部门决算的报表复审工作;闫烨、郜蕾、强萌负责决算工作中预算相关数据的提供确认;王春霞负责与各非税执收单位核对全年非税收入、与教育相关单位核对财政专户收支情况;财政各支出业务主管负责各自分管单位部门决算的初审及批复下达工作。

(三)完善决算工作机制和报批审议程序。市本级及各辖区财政局,应当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向本级政府汇报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应当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和政府审议。

(四)全面反映政府预算收入和支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依法纳入预算,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政府预算收入编入政府预算和决算,全面如实反映。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

(五)进一步做好决算报表的分析说明工作。各单位按照规范的填报说明、分析报告格式撰写,要提高填报编报说明、分析的质量,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分析单位财务收支、项目管理的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分析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上报决算时,要求一并上传报表填报说明及分析报告的电子文档。

(六)提高决算编审质量,推进决算公开工作。各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进行公开。通过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沟通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发挥部门决算公开的正面效应。

二、具体事项安排。

(一)支出业务停止办理时间。市财政局于2022年12月21日停止办理指标下达、计划审批、支付业务,于2022年12月23日停止实有资金支付,于2022年12月24日停止各项非税收入缴库(市民大厅业务除外)。各单位须加快资金业务办理,做好资金使用规划,确保各项业务不受影响。

(二)辖区财政总决算报送时间及要求。各辖区于人行调整期结束后,将全套金库收入报表加盖财政、国库、税务部门公章,报送市财政局;2023年1月13日,将《2022年财政总决算简表》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2023年1月28日将总决算报表报市财政局进行审核。

(三)核对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12月26日,各单位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国库对账单-国库单位对账单,初步核对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应返还额度及借款情况。2023年1月4日各单位再次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对全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应返还额度及借款情况进行二次核对,确保数据无误,并于2023年1月9日通过电子调查问卷确认对账情况。

(四)核对财政专户资金拨款。教育相关单位2023年1月3日到非税收入专户会计处拿取《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核对表》,并在1月6日前返回核对结果。

(五)核对非税收入。各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于2023年1月3日到国库科非税专户会计处领取《非税执收核对表》,1月6日前返回核对结果。

(六)本级部门决算报送要求。市本级预算单位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决算分析、电子数据(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附在决算软件的“上报文档”中)报送至市财政局对口业务主管。电子数据全部通过财政内网传送。

(七)业务主管审核时间。市财政局支出业务主管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部门决算报表的初审工作并报送至市财政局国库科。

(八)工作组审核时间。决算编审工作组于2022年1月28日开始报表复审工作,2月1日结束,将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国库科。

(九)辖区部门决算报送要求。各辖区于2023年2月3日将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及以上各项的电子文件)报送至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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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吴娇,0951-688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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