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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聘请行政执法辅助检查人员协助开展市本级有关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和检查工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9-28   来源:银川市财政局     

根据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有关监督评价工作安排,我局拟拟聘请行政执法辅助检查人员协助开展监督评价和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检查人员聘用和付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监发〔2019〕6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辅助检查人员要求

拟聘请的辅助检查人员由其所在的代理机构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本次检查共聘请辅助检查人员5人。

(一)检查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连续3年以上专职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经验,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业务流程。

2.近三年内个人没有重大违法、不良行为记录,未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理处罚;近三年内其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理处罚;

3.已与其所在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有效期需覆盖监督评价工作期限;

4.能够按照财政厅监督评价工作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全力配合做好监督评价工作,不因其所在代理机构或个人原因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进度。

(二)代理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1.检查人员所在代理机构成立2年以上(含2年),2019-2021年平均代理项目数超过20个;

2.同意检查人员协助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并推荐报名,工作期间不再安排任何可能影响监督评价工作开展的任务;

3.确定检查人员后,与银川市财政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劳务派遣关系、检查人员人数、条件、双方权利义务、劳务服务内容、时间及费用计算标准和测算依据等事项;

4.已为检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承诺在监督评价工作开始前为检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需覆盖监督评价工作期间;

5.监督评价工作结束后,按照检查服务费及相关补助标准据实向银川市财政局出具费用发票。

二、检查时间

预计2022年10月中旬开始,11月上旬结束,约1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待确定检查人员后另行通知。

三、检查地点

有关政府采购预算单位,代理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2家代理机构注册地址。

四、劳务费用测算标准

现场辅助检查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000元/人·工作日。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800元/人·工作日。

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600元/人·工作日。

4.未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80元/人·工作日。

辅助检查人员只能按照代理机构推荐报名的技术条件适用现场辅助检查服务费计算标准。

重要提示:以上标准是银川市财政局与拟聘人员所在的机构结算劳务费用的标准,实际结算标准取决于拟聘人员能否胜任具体检查工作、在具体检查工作中能否遵守相关要求以及检查组组长对拟聘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劳务费用由银川市财政局直接支付给拟聘人员所在的机构。拟聘人员实际所得报酬由其所在的机构确定。

五、聘请人员确定规则

(一)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拟聘用人数的,符合该技术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报名人数多于拟聘用人数的,通过抽签、电脑摇号等方式从符合技术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中随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报名要求

由代理机构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一)报名资料要求

1.推荐报名机构营业执照;

2.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加盖公章);

3.拟派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有);

4.已为拟派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复印件或承诺在监督评价工作开始前为检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5.财政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辅助检查应聘人员推荐机构承诺书(加盖公章)。

重要提示:推荐报名机构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9月29日。

(三)报名资料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1277927657@qq.com,并注明“监督评价工作推荐报名表”字样。


联系电话:0951-6888836、6889341

附件:1.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2.机构承诺书



                                             银川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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