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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银川市2019年乡村(城市)少年宫运行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29   来源:银川市财政局     

三区财政局、教育局、文明办、市属相关学校:

为切实发挥乡村(城市)少年宫的作用,按照我市财政体制和支出责任,经市政府批准同意,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行经费补助标准为每个每年5万元,市直属学校少年宫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三区学校少年宫市、辖区财政承担比例为6:4(即市本级承担60%、辖区承担40%);县(市)学校少年宫由县(市)财政承担。

2019年列入教育局部门预算乡村(城市)少年宫市级补助资金193万元,现根据教育局上报的资金分配调整说明,经审核予以下达三区财政及相关单位,其中:市属25万元,兴庆区51万元,金凤区45万元,西夏区72万元。(明细表附后)

各区财政局按照补助标准及承担比例,做好资金配套拨付工作,各有关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严格按照资金开支标准开支,严禁弥补公用经费,认真做好经费预算绩效工作,确保乡村(城市)少年宫正常运行。

 

附件:1.银川市2019年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分布及运行

经费情况表

2.银川市乡村(城市)少年宫运行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绩

效目标表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银川市2019年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分布及运行经费情况


少年宫个数

补助运行经费(万元)

备注

合计

乡村

城市

合计

市级

承担

县(市)区级

承担

市直属

5


5

25

25


银川市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六中、九中、唐中西校区

兴庆区

17

8

9

85

51

34


金凤区

15

8

7

75

45

30


西夏区

24

17

7

120

72

48


市直三区合计  

61

33

28

305

193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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