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财指标〔2019〕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有关部门: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非洲猪瘟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9号)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请银川市2019年第一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资金》的函。为了切实做好银川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将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100万元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100万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银川市非洲猪瘟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资金计划规定的用途使用,强化关键防控措施,有限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疫情,防治疫情蔓延。
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指标后,要尽快下达到具体使用单位,督促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做好我市非洲猪瘟防疫防控各项工作。
三、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严格资金使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发生,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和制度严肃查处。
四、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9号)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此项资金,请列入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108-病虫害控制”。
附件: 1.第一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预算指标分配表
2.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绩效目标申报表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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