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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提交照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06   来源: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67号),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分100分。

中级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需要提交1.5寸(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自行修剪照片白边,将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书写背面),背景为红色。照片请于2017年2月8日前提交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由地级市财政局统一收齐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我们收到人社部门的证书后将及时制证,领取合格成绩单和证书时间请考生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

 

                        自治区会计考办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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