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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银川市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8-09   来源: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物价局

关于公布《银川市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16]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透明度。现依据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制定了《银川市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并及时对外公布。市(县)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对本地区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实施;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将清单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作为企业缴纳或拒绝相关收费的依据。

二、按照《项目清单》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将《项目清单》将各级政府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提高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项目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督,规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简政放权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抓好《目录清单》的督促落实工作

㈠所有收费单位只有列入《目录》收费项目才能收费,没有列入《目录》收费项目坚决不能收费,一经发现将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严厉查处,并将收费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的黑名单。

㈡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所有收费项目的单位,在收费前必须在收费大厅将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对不安规定各式公示收费项目和不公示收费项目的单位,按照《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㈢统一格式予以公告。为增强收费项目标准的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规范清理的原则对所有列入《目录》的收费项目,统一格式在财政网站、发改委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布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主管单位监督电话、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全社会监督。

  

附件:《银川市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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