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扎根银川,更好地发挥金融对银川市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支撑作用。根据《银川市促进金融发展若干实施细则》(银党办发〔2015〕81号)文件第8条规定,对新引进银川注册的金融机构总部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对在银川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地区总部、业务总部、子公司、分公司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继兑现第一批奖励资金600万元后,又有第二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民族北街营业部、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已在我市完成注册并正式开业,共计奖励资金300万元。现银川市财政局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各金融机构。